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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笔记本,笔笔血和泪!

2016-07-21 法治天下 CETV


还记得火遍2015年朋友圈的这张图片吗?小小的一张图片获得了几千万次的转发,网民们用这种方式表达着对拐卖儿童的切肤的痛恨!你很容易理解那些丢失孩子家庭的痛苦、无助和绝望。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是所有人的心声!



国务院新闻办在2015年6月14号公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报告》。据报告显示,自2009年4年公安部建立全国打拐DNA数据库以来,截止到2015年年底,已为4000多名失踪儿童找到亲生父母。



也许是真相太残酷,也许是为了避免民众恐慌,也许是其他我们不该知道的原因,总之报告中并没有显示这六年来全国一共有多少失踪儿童?还有多少失踪儿童没有找到亲生父母?


在这次社交网络集中爆发的声讨中,很多网民提出了凡是拐卖妇女儿童的一律死刑的呼声,倡议大家转载下去,最终实现人大立法。

其实我国刑法中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已经非常完善和严格,和网民的诉求是相一致的。


根据《刑法》 240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但是,如此严厉的惩罚仍然抵挡不住拐卖事件的发生!今天就让我们看一个故事,起因是帮忙,发展到最后,死刑收场!


怀抱婴儿的夫妻频繁见客,在旅馆内究竟发生了什么?涉案21个省、公安部统一指挥,这是一场什么样的行动?年近七旬的老人,为何被判处死刑,他的背后隐藏了什么秘密?一本神秘账本,生死关头能否改写他的命运?

75岁的谭永志原本是中牟县一家砖窑厂的会计,砖窑厂里好多工人来自云南,生下孩子抚养不起,便让他帮忙把孩子送给当地的人家。谭永志觉得这是一件好事,便出面帮工友找到了一户不能生育孩子的人家,送养孩子的双方非常感激他,都给他送了一些礼物作为答谢。


砖厂倒闭后,谭永志也没了经济来源,还欠了数万的外债。这时,很多工友都回到了老家,但是仍然有不能生育的人找到谭永志,想通过他来买孩子,谭永志由此发现了一个赚钱的商机:他先联系云南的工友,由云南的工友将出生七八天的婴儿,通过火车、私家车等方式运送至河南,之后他再联系当地的买家来买孩子,他从中间抽取一定的费用。


同村的一些人见他赚了钱,就想和他一起做这个勾当,谭永志又将这种贩婴的方法教给了其他人,由此以谭永志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贩婴网络,而谭永志就是这个网络的最顶层。


谭永志也是儿孙绕膝人,每次看到襁褓中的孩子,他都很害怕,生怕有一天自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惶恐之中他想到了一个主意,他将每次贩婴的人和钱记录下来,以便被抓的时候可以用来指控别人。在他的账本里这样记录着:“6月13日,小学,大,本人3700,下。7月4日,陈,大,48000,下,刘本1900。”谭永志解释:“大货是男孩;小货是女孩,男孩买入价5万以上,女孩3万以上。


谭永志再抬价卖出去,一个孩子差不多可以挣1000到3000块。”然而他想不到的是,这个账本不仅没有救了他的命,反而把他推向了死亡的深渊。2016年1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拐卖22名儿童的罪犯谭永志依法执行死刑。


那么那些被贩卖的婴儿,他们的亲生父母是谁?他们的命运如何?他们能否回到亲生父母的怀抱?



本期法官  郑志军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



法官寄语


   虽然我们国家对拐卖儿童犯罪一直持高压打击的态势,但社会上拐卖儿童现象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我们认为收买方的存在以及刺激,是该类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对收买方如果不进行刑事处罚的话,那么社会效果就会得到质疑,也无法达到遏制目前这种猖獗的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所以我们认为,所以我们认为买方入刑十分必要,打拐的同时也要打买。



敬请收看  中国教育电视台 CETV-1

《法治天下》之《秘密账本》

7月21日19:30首播

7月22日12:00重播

共同关注——神秘笔记本,笔笔血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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